奖优助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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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铭志高级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申请流程及评定

发布时间:2021-09-26

 

一、申请流程

(一)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
1. 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 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 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 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. 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简朴。
注:根据以上基本条件,凡在上学年和本学期开学之后因严重违纪受到学校“警告”以上处分者不能申请;学习不上进、学习态度不端正,有课上睡觉等不良行为者不能申请;生活奢侈,有乱买饮料和零食、染发烫发、化妆、带首饰(如高档手表)、私带手机入校园者不能申请。

(二)、申请办法及评审程序

1. 由各班班主任开会讲明申请条件和资助意义。
2. 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交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评定,每班确定1-2名人选,班主任审核签字后报级部(本班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,困难学生多的班级可适当多报1名)。
3. 各级部由级部主任召集教师代表对各班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复核,最终确定年级申请人名单上报政教处。
4. 政教处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,逐一审核各年级上报的申请材料,确定上报区教育局的申请学生名单。
5. 政教处将确定的上报名单提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。由校长在公示名单上签字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。公示期间有学生举报的线索,则责成工作小组调查核实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局资助科。
6. 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将申请书带回家到所在社区、村委签字盖章证明属实,并将所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交政教处存档备查。

(三)、申报时间

1. 各班上报级部的时间为9月28日上午。
2. 级部上报政教处的时间为9月29日上午。
3. 政教处及学校的终审时间为10月8日。
4. 公示期为10月8日-10月12日共五天。

二、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

(一)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

  组  长:马金建、张岳德
  副组长:颜廷海
  成  员:程沂河、李广琴、夏文朝、明照国、金冉

(二)、评审工作小组

组  长:颜廷海
副组长:李广琴
成  员:明照国、高龙飞、李震、赵杰、吕兴强
 
 
 
 
 
 
济南铭志高级中学
2021年9月26日